一、管理學院國際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擬徵聘專任助理教授(含)
二、資格條件:
(一)專業領域:財務管理、服務科學、管理科學、
(二)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、外大學管理領域博士學位。
(三)具有教育部核發助理教授(含)以上資格證書尤佳。
(四)具有產業界實務工作經驗尤佳。
(五)發表或已接受相關著作且與聘任專長領域相關,
(六)以計畫主持人承接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案尤佳。
(七)必要時需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資料。
三、主要工作項目:
(一)支援本校教學、研究、服務、輔導與校際交流等相關工作。
(二)授課科目:財務管理、服務創新管理及公司治理。
四、聯絡方式:
(一)應檢備資料:
1、填寫「專任教師」基本資料表(如附件一)。
2、博士學位證書影印本及博士修業歷年成績單影印本(
3、請檢附前述「二、資格條件」之所列相關佐證資料。
4、博士論文及相關著作及主持計畫目錄。
5、檢附前述「三、工作項目」之授課科目教學大綱1-3份。
6、其他有助審查資料(毋須推薦函)。
(二)資料寄送說明:
1 、應徵者應於113年9月1日前(以郵戳為憑)
2、經審查通過者始得進入複審面試,審查未獲通過者,
3、六項檢備資料不全者,視為資格不符。
(三)聯絡方式:
1、聯絡人:楊小姐 電話 04-22183612
2、網址: https://emba.ntcu.edu.tw/
(四)備註
1、 錄取教師須兼任校內行政工作與活動等相關事務至少三年。
2、第一階段審查為書面審查,條件符合者由本單位擇優通知複試面試(所附資料恕不退件)。
3、證件或文件影本缺漏不全者,不再另行通知補件
4、若進入複試人數未達二人時,得延長公告至多兩個月。
5、經複審通過但未具該等級教師證書者,需依據「本校教師聘任辦法」規定及比照「本校教師升等審議辦法」規定,辦理其著作或學位論文校外審查;送審教師於任一級教評會未通過者,即撤銷其聘任資格。
6、起聘日期為114年2月1日。